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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市场经济体制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政府职能转变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供了内部动力。因此,加强对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在深化教育改革中应予以重视的课题。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指介于高等教育机构及其社会活动主体之间,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处理涉及与高等教育相关的事务为任务,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育人职能的独立自主的组织。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独立自主的组织,具有中介性、服务性、自主性、权威性等特征。其功能主要有社会服务功能、评估鉴定功能、信息功能、调节功能和科学研究功能等几个方面。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既是现代大学制度不断走向完善的需要,也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尽管目前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也有一系列的中介组织相继成立,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在目标定位和功能的实现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生存发展问题。比如:对政府的依附性强、社会认可度低、组织自主性缺乏、民间力量薄弱、政策扶持力度小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高度集中的多重管理体制;官尊民卑的传统思想;专业法律法规滞后;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等等。针对以上种种问题,笔者在比较研究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实际,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生存发展的若干建议:提高对教育中介组织的认识、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赋予教育中介组织以合法性和权威性、形成行业规范及其约束机制;同时,教育中介组织自身要优化组织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完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