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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作为我国重要的制度,发挥着表达民愿、联系政府与群众等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这一制度出现了许多与现实生活不相适宜的地方。本文综合运用规范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从信访制度的现状、问题、成因等方面着手,对我国信访制度的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本文首先通过对信访及信访制度的含义及其区别进行阐释,在此基础上,分类阐释了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信访制度,然后阐释我国信访制度的历程与完善,对现行信访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进行了说明,以及对当前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归纳,同时对完善我国信访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随后对我国大陆与国外、中国香港地区相关的制度进行比较说明。本文认为要想更好的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目前仅具备“秘书”性质的信访机构不能满足信访制度发展的需要,需要赋予其独立的地位和更多的实体性权力,如对事件真相的调查权、采取各种措施的督促权、对政府部门某些工作人员渎职或滥用权力的审查起诉之建议权等等。既然信访制度是为了更好的联系民众,便民原则就是信访制度完善的题中之义,所以应建立便民的机构、网络通道、热线电话130等,充分体现服务民众的职能。同时,信访制度应依法完善,其有关法律应由人大制定,不仅规范信访机构的设置,还要规范相关信访机构的工作程序,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等。通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作为在历史上曾发挥重要作用的信访制度,经过不断的完善,一定能更好的完成其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