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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情势的发展不断的对商标的保护进行着冲击,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有效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驰名商标淡化这种损害驰名商标自身承载属性的行为逐渐被广为关注,各国也通过修订已有商标立法(如德国、英国、希腊)或制定专门反淡化法律(如美国的FTDA)等方式进行规制。有鉴于此,对传统驰名商标保护理论进行批判继承、创新突破,对域外驰名商标反淡化立法、司法进行借鉴比较,以求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实效,将是商标保护领域新的命题。对“淡化”这种隐蔽但为害甚巨的驰名商标侵损行为进行概念界定、属性分析、探究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淡化”进行规制的缺陷、在构建和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上做一些思考,正是本文的出发点和立足所在。文章内容分为四章。第一章论述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一般原理,对驰名商标概念、基本功能予以总结,归纳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表现形式并例举论证,阐释淡化行为的危害,从传统和非传统商标保护理论着手,对淡化行为进行法理上的分析,找寻基于混淆理论、联想理论进行驰名商标保护的局限性,另辟蹊径,为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寻求其他法理依据;第二章通过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关法律的梳理,分析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现状,探明现行法律法规对淡化行为进行规制存在的缺陷,查寻病灶之所在,以求在修善相关缺陷时能够有的放矢;第三章以比较研究的方法考查了域外反淡化保护的情况,罗列了美国、巴黎公约、TRIPS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规定,分析这些规定的立法背景以及对我国反淡化立法的启迪;第四章则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承袭反淡化保护的域外经验,从立法完善、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审判机制完善、豁免机制的引入等方面,对我国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