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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新的金融产品不断的出现,名目繁多的金融产品开始走入普通老百姓家。金融服务已经不是简单的存取款,而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保险、股票等。与此同时,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地位有着很大的地位差距,金融机构具有雄厚的经济财力,拥有根深叶茂的组织机构和高级专业人才。交易双方不均衡的实力挤压了可谈判的空间:金融机构多利用霸王条款、免责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转嫁自己的风险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对于此类合同的风险一无所知,即使明白其中的风险,也不能公平的和经营者展开协商,只能无奈的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但是金融机构地位的日趋庞大,导致金融消费者无从选择相对经营者,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比比皆是,对这一弱势群体提供的法律保护力度却相当匮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当改革现在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或者建立新的机构,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从金融发达国家看,应该把对这类弱势群体的保护提升到立法保护这样一个高度。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已经开始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机构的完善。对美国、日本等国家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所进行的种种立法改革和机构设立,本文结合我国金融监管所暴露出来欠缺,建议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法律法规,为立法提供借鉴。今天,在反思本次金融危机爆发原因时,有一点已被各方所认同:应当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防止金融危机的再次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中暴露的众多金融消费者利益被侵害的事实使我们意识到,金融产品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复杂特点使得金融消费者比一般消费者更为弱势,需要专门的立法和建立新的机构予以特别保护。本文共四章,约两万四千字。第一章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护的理论基础。第一节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从传统消费者概念出发,提出了金融消费者概念。第二节分析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分别从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入手,对比了普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不同。第二章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护的方法。分别介绍了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并总结了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三章我国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护制度的现状及问题。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主要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中的条文,但是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对侵犯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现象处罚的不严厉,本章对于我国现行的规定作了总结与评价。第四章我国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法律保护的完善。通过对我国的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评述,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的现在法律的改进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