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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为了支持中小型企业取得贷款,开发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引入物流企业对贷款客户质押的货物进行监管,以监控下的货物核定货值换取贷款。企业通过质押其拥有的动产(或者担保人所拥有的动产),成为出质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并不具备客观条件和能力来实现对企业质押物的有效控制,因此引入了监管企业,多为国有大中型物流贸易型公司,委托其对企业质押的动产进行监管和控制。在物流企业的监控下,质押的货物盘活了库存,解决了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难,保障了银行的信贷安全,为物流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源泉。供应链金融业务将资金有效地整合到供应链管理之中,供应链中物流企业的稳定和专业化直接影响着融资渠道的各个环节是否安全畅通。
在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物流监管的过程中,由于物流监管模式所限、出质企业本身存在的违约风险、协议合同存在的漏洞、客观现实条件所限以及突发事件缺乏应急管理等原因,银行与物流企业都面对着风险管理的挑战,该业务如何发展来保证各方的权利也引起了项目干系人如银行、监管公司的质疑。监管公司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有效规避现实情况下所存在的风险,需要更多地研究与探寻。
本文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整体研究出发,针对供应链金融体系的现状,从物流企业的角度探讨了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和管理。本文首先对相关理论进行了回顾,就供应链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供应链风险管理理论进行了论述。分析了供应链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物流企业的状况及其所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物流企业案例的研究,提出了供应链金融所面临的内生风险与外生类型,并探讨了有效规避风险的化解思路。针对物流企业的实际需求,本文对于如何构建合理的物流监管体系,提出了构架性的建议,为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进行了细化的体系铺垫和论证,具有实践性和创新意义,探讨了物流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和基本思路,并就如何进行操作与实施提供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