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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是通信建设的重要部分,由于其规模经济性、稀缺性等特点,对电信运营企业进入市场,提高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和不完善、监管机构监管协调的不到位等原因,我国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存在严重的重复建设问题。这不仅电信运营企业背负沉重的建设成本,制约其自身的发展,而且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城镇规划的混乱;其次,基于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恶性竞争现象频发,扰乱了电信市场的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再次,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机制,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成为新进入电信运营企业与主导运营企业有效竞争的瓶颈,妨碍了我国电信业的发展。而且,随着3G牌照的发放,我国第三次电信重组结束,中国电信业正式进入了3G时代。三家全业务经营的电信企业必将开展一轮大规模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如果不推行集约化建设管理,仍按照以前的方式各自建设和运营网络,势必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源、资金的浪费,也容易导致简单的恶意竞争。因此,为了避免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以及恶性竞争行为,有效规划3G网络建设,防止资源的浪费,建立公平、有序的电信市场环境,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加快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法律制度,确保建立规范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电信运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从电信运营企业权利义务的角度进行论述,拟构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法律制度,合理安排电信运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平衡电信运营企业的各方利益,达到避免重复建设、恶意竞争等目的,从而建立公平、有序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环境,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电信业的发展。第一部分,主要从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简要介绍出发,论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第三部分,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国外以及我国香港地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法律制度建立的背景、现状等进行比较分析,以便对我国构建该制度有所借鉴;第四部分,论述我国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相关法律规定,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该部分为本文的主体部分。首先,根据我国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市场的具体情况,全面论述共享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次,论述该制度构建的具体内容,从该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到该制度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并且对电信监管机构相关职能的健全和完善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