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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基于语用学中指示现象的理论为基础,对电力行业英文合同中的指示语进行描述和分析性研究。
指示语主要分为人称指示语,时间指示语,方位指示语,语篇指示语和社交指示语。其理论常被用来分析日常交流、文学、影视对白等语篇,但是极少有研究涉及合同语篇。随着电力行业对外贸易的发展,英文合同的重要性逐渐体现在大型电力企业中。对英文合同文本中指示语的理解和掌握,有利于该行业合同参与方起草和充分理解合同。
本文研究提出以下研究问题:
(1)电力行业英文合同中,五种指示语是否都存在;
(2)五种指示语的出现频率如何;
(3)每种指示语类别的高频指示语有哪些,主要原因是什么?
研究采用基于语料库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建立了包括四份分别来自于Siemens,ABB,Ansaldo,和Egesim四个国际著名公司的电力产品合同的小型语料库。在研究中主要使用AntConc进行检索和统计。
通过研究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1)五种指示语在电力行业英文合同中都存在,其中社交指示语和语篇指示语出现频率较高,方位指示语、时间指示语和人称指示语出现频率较低。
(2)在社交指示语中,"the Buyer","the Seller",和"the Supplier"出现频率最高,因为它们指示了合同的参与方,避免了公司名称的反复出现。
(3)电力行业英文合同中的主要语篇指示语为古体词,主要为以"here-"和"there-"为词缀与介词共同组成的古语词,例如"hereinafter","hereof","thereof","thereto"等。古体词作为指示语可以增强合同文本语言的正式程度,同时增强语篇内部的衔接。
(4)出现频率较高的方位指示语为"this","that","these"和"those",通常搭配名词用来指代特定的产品或者条款。
(5)研究发现的时间指示语主要为"the date of"形成的短语,用来指代特定的确切时间,以保证合同语言的准确。
(6)"it"是出现较多的人称指示语,使用第三人称单数是为了确保合同语言的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