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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旅游资源特别丰富,旅游市场经济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国家。自21世纪以来,我国旅游业迈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龙头企业,对我国旅游业的繁荣和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随着旅行社行业的不断的发展与壮大,旅行社的数量显著增加,很多旅行社为了争夺客源以谋得自身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明显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侵害了其他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我国本就极其脆弱的旅游市场竞争秩序,使旅游业的发展严重偏离了良性运行的轨道。尽管我国颁布了各种法律法规,各级各地旅游行政机构也在不断加强对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打击力度,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因此,深入剖析旅行社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对我国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以及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目前为止,针对旅行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多是从经济学和旅游管理学角度展开的研究,而从法律层面特别是从竞争法方面进行的系统研究比较少。本文在分析各类旅行社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产生根源的基础之上,提出应当改变目前旅游业不合理的政策体制,以及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加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管,以达到对其进行全面的竞争法规制的目的。本文正文分为包括导论在内的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本部分通过对旅游业的概述,指出旅游市场的有序竞争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指出目前存在的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严峻形势,在此基础上,对已有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评价,找到本文的研究起点。第二部分我国不正当竞争的现状本部分举例说明不正当竞争的几种典型表现形式,分析了不正当竞争对旅行社业和旅游者权益的影响,以及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危害,表明改变目前的现状亟待改变。第三部分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承接第二部分,针对旅行社竞争存在的问题,通过观察旅行社内部机制以及外部运作情况,比较分析我国与旅游业发达国家的旅行社监管法律的不同之处,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同时深入剖析我国现行旅游业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为问题的解决作了铺垫。第四部分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解决途径全面分析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提出解决途径:在法律层面上,扩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覆盖面,解决既有法律的不周延性和滞后性;以及在政策体制层面上,完善导游保障方式、增加旅游信息透明度以及改变行业协会的不作为的现状,彻底遏制不正当竞争的蔓延之势。第五部分结论在第四部分的基础上,总结旅行社不正当竞争解决途径,表明只有用多管齐下的治理方式,才能使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得到全面的政策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