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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加速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新的消费模式。2009年11月11日,“双十一狂欢节”首次亮相。它通过丰富的文化表演,凭借独特的邀请方式、大范围的提前宣传、有序的电视直播流程、固定的播出时间以及能够引起全民的参与而被打造成了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事件”。“双十一狂欢夜”晚会是由天猫和电视台联合推出的一档以青年群体为主的“消费+娱乐”的电视节目。天猫利用电视、网络媒体将这一节日展现在大众面前,三届晚会依托强大的明星资源、新型的节目形式以及仪式化的节日表述,连续三年成为同时段的收视冠军,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响应。“双十一狂欢节”的风靡不仅是一种特有的商业活动现象,更是结合文化内涵的新突破:“双十一狂欢节”是如何将商业活动打造成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事件?“双十一狂欢节”中有着什么样的文化表演?“双十一狂欢节”媒介事件的兴起和发酵背后蕴藏着怎样的传播要素?“双十一狂欢节”媒介事件对受众和社会又有着怎样的传播效果?“双十一狂欢节”如何在竞争激烈的电商浪潮中增添新的文化内涵,从而保持更长久的生命力?本文针对以上问题,选择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狂欢节”为对象,采用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展开探究,选取丹尼尔·戴扬和伊莱休·卡茨关于“媒介事件”的理论观点作为本文的理论框架。首先,对“双十一狂欢节”作为新媒体背景下媒介事件的原因、特征和脚本进行详细解读。其次,从媒介事件的“文化表演”起始,发现“双十一狂欢节”的“文化表演”主要体现在节日文化和商业文化两个方面,并且事件的组织者、媒介、观众正是通过“文化表演”,彼此相连,相互配合,共同构建着这一事件的传播过程。然后从内部和外部对“双十一狂欢节”传播效果深入剖析;最后指出“双十一狂欢节”媒介事件在传播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消费异化导致文化内涵缺失、信息轰炸导致用户疲劳、商家信用造假凸显信用危机以及眼花缭乱的促销规则导致消费体验降低等问题,并对此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