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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积极促进贸易自由化战略。但是,由于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多哈回合谈判受挫,相邻国家或在经济方面上互惠的国家之间,开始以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 Agreement,简称FTA)作为经济一体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中韩两国的FTA战略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展开的。在FTA协议过程中,关于原产地规则的确定在FTA的实施成效上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原因是,只有首先确定原产地规则,才能确定关税优惠和减让的对象,并且关税优惠和减让程度会根据原产地认定范围而有所不同。所以,为了FTA成员国想要享受关税优惠和减让,首先确定关税优惠的标的至关重要。关于原产地规则研究的文献颇为丰富,但是,针对中韩FTA原产地规则的具体思考不多。本文选择这一研究领域,为已经展开的中韩FTA的谈判、中韩两国原产地规则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以中韩两国FTA谈判为背景,阐述了原产地规则的概念、分类、意义以及原产地认定标准的一般原理;分析了中韩两国关于原产地规则规定和特征;比较了中韩两国各自签订的FTA中关于原产地规则方面的规定、原产地认定标准和原产地确认制度,并进而分析了中韩两国FTA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在此基础上,本文根据两国原产地规则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改善方案,以及两国FTA谈判中有关原产地业务的合作建议。比较中韩两国与各国签订的FTA原产地规则发现,中韩两国在原产地认定标准上存在差异,韩国主要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中国以早期签订的FTA从价百分比标准为主、近年来签订的FTA开始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另外,中韩两国在原产地证明和确认程序、原产地规则的严格指数等方面也存在许多的不同,并且这些差别会对中韩两国的双边贸易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不同的经济效应。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韩两国需要进行法律条纹的修订、简化原产地的相关规定、简化和自主化原产地证书发放程序、建立原产地确认委员会等。为了促进中韩两国的原产地业务合作,本文同时还提出了在中韩FTA原产地谈判时,折中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和从价百分比标准的合理方案、导入境外加工条款的提案、简化原产地证书发放程序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