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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在西方被誉为“经济宪法”、“自由企业的大宪章”,主要功能就是保护公平竞争、反对和限制垄断,从而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并非所有的垄断都为反垄断法所禁止,并不是所有的垄断都会给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某些领域保持适当的垄断,反而有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因此在反垄断立法进行中,对其中的适用除外制度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此文的研究目的是尝试着从适用除外制度的产生原因,价值取向等方面入手,进而探讨适用除外制度的范围。并对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进行思考,提出自己的意见与看法。全文共运用了经济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内容共分为五个层次:第一部分,导论,分析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背景及其意义,并指明此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一般分析,通过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取向、理论基础及特征等方面地分析、研究,可以得出结论建立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可行性的。第三部分,为反垄断与适用除外的冲突与协调,通过分析两者冲突原因,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从而使适用除外制度可以发挥最大的功效。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并对其进行豁免的原因以及如何进行豁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释。最后一部分,对我国建立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及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为最后一部分中对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中有关豁免问题的规定提出了自己一些不成熟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