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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僵尸企业”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一大障碍。十八届五中全会后,我国政府逐渐显示出处置“僵尸企业”的决心,并将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根据调查研究发现,“僵尸企业”多属于国有企业,这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普遍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占有显著地位,因此相对于一般民营企业而言它们更容易获得政府和银行的支持,使得这些企业即使连年亏损,也能够长期存活。然而,“僵尸企业”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危害,它们普遍产能过剩,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却不产生效益,挤压了优势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由于资产负债率高,偿债能力极差,不仅无法保证自身的正常经营,对各利益相关者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所以对“僵尸企业”进行处置,能够减轻我国经济发展的沉重负担,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僵尸企业”处置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财务方法加以研究探索新的视角。本文共分为以下七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然后对国内外学者关于“僵尸企业”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最后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思路。第二部分是处置“僵尸企业”相关基础理论研究。该部分首先界定了“僵尸企业”的定义及特征,然后对处置“僵尸企业”的相关理论基础进行研究,其中包括预算软约束理论、并购重组效应理论、债务重组理论等,发现在理论层面上,政府或银行等对亏损企业持续不断地“输血”是“僵尸企业”产生的主要原因,而并购重组、债务重组等财务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整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改善其经营状态等效果,为后文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是“僵尸企业”现状及成因分析。首先从“僵尸企业”数量分布特征、国家当前处置状况、“僵尸企业”存在的财务问题等方面对“僵尸企业”的现状进行分析,然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解释“僵尸企业”产生的原因,其中宏观成因包括国有企业前期改制不彻底、非市场因素干预等,微观成因包括“僵尸企业”经营业务面窄、技术含量不高、缺乏创新等。第四至第六部分分别提出了三种整体处置“僵尸企业”问题的财务方法,包括并购重组、债务重组以及破产。每一部分的研究都采用相同的思路,即先对每一种方法的概念、适用情况、预期实施效果以及具体方式进行分析,然后指出每种方法得以成功实施的关键环节,最后结合相关案例,说明每种方法的实际操作过程以及适用性,并得出相关启示。第七部分是研究结论与展望。这部分对本文的主要观点,即三种处置“僵尸企业”的方法进行总结,并提出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对今后深入的研究做出展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对仍具市场价值、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可采用并购重组、债务重组,对具有再建希望的“僵尸企业”采用破产重整,对毫无发展潜力和价值的“僵尸企业”则需要立即采取破产清算措施,使其退出市场。此外,除破产清算使“僵尸企业”彻底“死亡”,破产重整使“僵尸企业”破而不灭外,并购重组、债务重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僵尸企业”的债务压力,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同时会促使“僵尸企业”对自身治理结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等做出调整,从而实现正常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