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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是我国法律赋予监狱机关的一项根本职能,监狱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随着国家对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当前监狱罪犯的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被判处重刑的罪犯比例上升。2011年5月1日起刑法第八修正案正式施行后对监狱重刑犯的数量和刑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结合刑法第八修正案及后期出台的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修改后的第50条、69条、78条、81条,对监狱刑罚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被限制减刑、取消假释的重刑罪犯明显增多,重刑罪犯刑期相比加长,监狱总体上在押罪犯流动性变慢,监狱重刑犯比例累积增加并持续上升。重刑犯容易表现出思想压力大,亲人关心少,反抗改造意识强烈,现实危险性大,长期处于不稳定等状态,加之女性内心脆弱、敏感、多疑等特点,使得传统的监狱管理办法在对女性重刑罪犯的管理上面临着监管安全压力大、改造工作难度大、效率低的困境。研究如何对女性重刑罪犯实现更有效的管理,缓解监狱对女性重刑罪犯管理的压力,对确保监狱稳定运行,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在对各种文献资料进行阅读整理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个案研究等方法,对A省女子监狱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对女性重刑罪犯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本文介绍了A监狱的现状和在押女性重刑罪犯的心理、行为、身体素质、犯罪类型以及缺乏亲情关怀等特点,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A监狱在管理女性重刑罪犯方面存在的困境进行全面分析。A监狱女性重刑罪犯管理主要存在狱政、教育以及劳动等三大改造手段效果不明显、罪犯的关押缺乏合理的分配、罪犯改造社会化程度低、监管安全风险高以及医疗资源紧张等问题。以上问题主要是因为A监狱罪犯奖惩考核制度不健全、监狱职能定位不明确、监狱硬件设施不完善、监狱社会化工作机制不完善、警察队伍建设受限等而造成的。针对这些情况,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从完善监狱对女性重刑罪犯的管理、完善监狱的硬件设施、提高监狱改造罪犯社会化程度、加强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以及将服刑罪犯纳入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范畴等方面对女性重刑罪犯管理存在的困境提出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