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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尚书》学前承魏晋南北朝,后启五代与宋,是《尚书》学史上极为重要的时期。经历了《书》学公案纷纭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尚书》学逐步走向统一,正是这种统一,加速了《尚书》诸多版本的散佚与经义的湮灭,惟余卫包改字后之今字《尚书》与孔颖达之《尚书正义》,《书》学于统一之中反显萧条。 隋代国祚短暂,《尚书》专着亦少。今存之完整《书》学着作惟陆德明《尚书音义》,然其经过宋代之删改,已非原貌,本文主要通过对《尭典释文》敦煌残卷与传世本的全面比对,总结删改情况,探究删改的内在规律和动因,并对《尭典释文》删改之历史过程进行重新推测,认为其可能经历了北宋开宝与南宋绍熙后两次删改,而非北宋开宝一次删改。其次,通过对《尭典释文》敦煌残卷与传世本具体条目的对比分析,并结合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对《尚书音义》之体例进行了探究,认为北宋开宝之删改《释文》,完全破坏了陆德明原书之体例。 隋代除陆德明《尚书音义》见存之外,尚有顾彪、刘焯、刘炫之旧疏存于《尚书正义》之中,前人已有辑本,本文在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所辑条目之基础上查漏补缺,并进行细致梳理,力图描绘出顾彪、刘焯、刘炫《尚书》学之概貌。顾彪《古文<尚书>义疏》于经文之用力甚于《孔传》,《孔传》无训者即自疏经义或采用别家,《孔传》有说者,顾彪亦多有不取。《尚书正义》引顾彪之说,目的是为证明《孔传》,然其所引尤有为数不少之异于《孔传》者,可见顾彪原书中不从《孔传》之说者不在少数,尤其是有关天文地理、名物制度者,多取郑玄之说,此可证成马国翰所概括之顾彪学术立场:疏术《孔传》而时参用郑康成说,留心旧学,不墨守一家之训诂。 刘焯、刘炫之旧疏多为《尚书正义》所因袭,其名虽没,其实尚存。关于《尚书正义》因袭旧疏之问题,学术界有三说,一为《正义》因袭刘炫,一为《正义》因袭刘焯与刘炫,一为《正义》因袭多家。本文通过对《正义》所明确称引之刘焯、刘炫旧疏进行分析,以为《正义》所因袭者为刘焯、刘炫二人之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持之观点不可轻改。 《尚书》经文之刊定与《尚书正义》之编撰为唐代《尚书》学最重要之两端。《尚书》之版本系统纷繁复杂,不仅有今古文之分,今文内部、古文内部又有分歧,故而《尚书》经文之刊定,始终是《尚书》整理工作的重点。唐代是官方对经文刊定最为着力之朝代,主要有以下活动:颜师古受诏考定五经,撰《五经定本》;卫包受诏改《尚书》今文为古文;唐玄宗改《洪范》经文;张参撰《五经文字》;唐玄度作《九经字样》;唐文宗刻颁《开成石经》。通过此一系列刊定经文之举措,唐政府终于完成了《尚书》版本之统一。 颜师古之撰写《五经定本》是唐代《尚书》经文统一的开始。关于《五经定本》,学术界争议最大的是《五经正义》中所云之“定本”是否为颜师古之《五经定本》。本文通过对前人论述的具体辨析,以为《五经正义》之修撰或不依《五经定本》为底本,然当以之为重要参考,《五经正义》中所提及之“定本”,既有唐以前之“定本”,又有颜师古之《五经定本》。 卫包改字是《尚书》学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被段玉裁称为《尚书》“七厄”之一。本文通过对材料的具体分析,认为在卫包改字之前,《尚书》经字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卫包改字所据之底本,已绝非魏晋以来之古本。卫包改字,是以唐代所通行的真书改写原来的隶古字,其实质是字体的变化,而经字之变化,多不始于卫包。卫包改字,一方面有利于经典的传播,另一方面造成了很多譌误,更导致了古字本的消亡,可谓有功有过。 唐政府实行明经取士制度,迫切需要统一的经学教材,《五经正义》的编撰成为历史需要,同时这也是唐政府实现经义统一的主要举措。《尚书正义》舍马、郑而宗《孔传》,颇受后人诟病。本文在具体考察当时《尚书》传播情况及《孔传》本身特点的基础上,得出《尚书正义》以《孔传》为宗有其客观原因之结论。关于《尚书正义》破《孔传》之问题,学术界亦有纷争,或以为《正义》严格遵守“疏不破注”之原则,曲徇注文,或以为《正义》时有驳斥《孔传》之说,并无所谓“疏不破注”之原则。本文以为《尚书正义》主观上确有“疏不破注”之原则,然其具体疏证常有违背《孔传》之处,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其弥缝不周,并非主观破《传》。 《尚书正义》虽然遭到古代学者尤其是清代学者的诟病,然而其学术价值仍然值得肯定和发掘。从校勘方而而言,《尚书正义》之校勘涉及篇章、经文、经字等各个方面,并且综合运用了他校、本校、理校等校勘方式,对《尚书》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校勘工作。从对经、《传》体例的发掘而言,《尚书正义》中大量运用了“互文”、“便文”等术语,体现出明晰的经、《传》体例观念。《尚书正义》并非训诂学专着,但是其中的训诂内容不容忽视。本文通过对《尚书正义》训诂内容的细致梳理,发现《尚书正义》不仅直接训释经字、《传》字,且着力阐释《孔传》之训诂,总结出《孔传》之训诂体例,更可见其对《孔传》精意之把握,清代人所大量运用的训诂方法,在《尚书正义》中已经初见端倪,主要包括“因声求义”法、“据形索义”法、“依文绎义”法、“语法定义”法。 《孔传古文尚书》敦煌写卷是隋唐《尚书》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孔传古文尚书》敦煌写卷基本上为卫包改字前之隶古定本,虽然写卷多用俗字,且存在脱譌涂改等现象,然而其未经后世删改,基本上反映了卫包改字前《尚书》之面貌,以之与传世文献相比对,可藉以寻绎《尚书》经文演变之规律,因此其于《尚书》研究之价值不可忽视。 通过对《孔传古文尚书》敦煌写卷与传世本之比较,可总结出几个特点,并可据此作以下推论:一,《孔传》之结尾多有衬字“也”、“故也”,此为照顾写卷形式上之整齐而增。二,敦煌写卷之《孔传》与经文用字多有不一致之处,此不一致之情形在传世本中则无,传世本或为据《传》改经。三,敦煌写卷之经文之字形本身存在不一致,可见彼时经文用字淆乱,唐政府之统一经文势在必行。四,敦煌写卷与传世本存在经文相异之处,此或可证《孔传》存在不同版本。 《孔传古文尚书》敦煌写卷所用之字与陆德明《尚书音义》之用字或所存别本之字存在对应情况,本文通过对此类材料的细致对比,以为这部分经字,陆德明所据《孔传》本与传世本相同。《孔传古文尚书》敦煌写卷之用字与传世本存在极大不同,本文对《孔传古文尚书》敦煌六朝写卷之用字情况与传世本进行了详细对比,总结出二者之关系,以为《尚书》异文之研究提供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