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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经济关系是交易关系,而任何形式的交易都需要某种形式的契约来规范和制约,因此,契约是一种制度,是人们交易关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三十年来,契约理论迅速发展并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由于参与人的有限理性以及缔约过程中的成本,实际的契约都是一种不完全契约。因此,对传统的契约设计模型的不完全性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模型进行改进,对传统契约设计理论的完善、发展以及应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传统契约设计模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传统契约设计模型的基本假设,探讨了传统契约设计模型的不完全性,并在此基础上对传统契约设计模型进行改进。论文首先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和逆向选择模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道德风险模型和逆向选择模型的基本假设;在此基础上,着重从契约结果集、契约结果预期以及参与人偏好结构等方面对道德风险模型和逆向选择模型的不完全性进行了探讨。论文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进行了改进。针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只能定义在可核实变量集,应用关系契约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进行改进,构造了两类关系型工资契约——二级激励工资契约(包括惩罚性工资契约和奖励性工资契约)和扩展的二级激励工资契约,并对其可实施性进行了分析,为一类特殊的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可实施的解决方案。针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不考虑契约设计过程的缺陷,将信息交流引入道德风险契约设计中,研究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交流对契约设计的影响,探讨了如何通过信息交流对道德风险契约进行改进。同时,针对契约设计中可能出现事前无法预料到的结果,通过提高代理人的保留效用,对由此引起的代理人收益不确定性进行风险补偿,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种基于风险补偿的道德风险改进模型。论文还对传统的逆向选择模型进行了改进,探讨了多委托人竞争情形下的逆向选择模型的均衡,给出了当代理人存在三种或三种以上类型时,委托人为吸引代理人而进行竞争的均衡条件——“零均衡利润”条件和效率条件的形式化描述,研究了代理人类型数对竞争均衡的影响。所得结论表明:当代理人存在三种或三种以上类型时,委托人为吸引代理人而进行的竞争不存在均衡。论文对信号传递模型进行了研究,探讨了Spence劳动力市场模型的不完全性,并从两个方面对Spence模型进行改进:针对企业生产中对教育需求的差异,提出了“折断的生产函数曲线”概念,探讨了在“折断的生产函数曲线”下模型的均衡;针对信号传递中的信号“失真”,提出了“下移的生产函数曲线”概念,探讨了在“下移的生产函数曲线”下模型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