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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市场化劳动关系逐步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面对劳动力市场整体持续供大于求、劳动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的形势,在劳动与资本的力量对比中,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用人单位侵害,造成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增加,对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形成严重挑战。基层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由于制度设计等原因,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大量劳动争议直接进入仲裁程序。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提出并论述了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的两个特点——程序的非严格规范性和结果的相对不确定性,这是准确理解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和全面审视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制度及其操作的基础。接着,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的现状及制度弊端,指出重构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制度是必然选择。在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劳动争议调解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重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初步设想:重新定位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地位,增强调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重新确立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原则,提高原则的指导性:撤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新型区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本文还以城市社区为例,探索新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实践途径,尝试构建新型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新型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企业、工会和社区三方组成,社区代表居中调解,将劳动争议调解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