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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我国居民国内中长途旅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也是国家极其重要的基础设施,在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着骨干作用,铁路运输既节约能源,又兼顾环保,而且安全舒适,运力极大,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一直处于其他交通方式不可替代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大规模铁路建设的推进,大量高速铁路的开通和高速动车组的开行,我国铁路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也暴露出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运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2008年4月28日发生的胶济线旅客列车相撞事故和2011年7月23日发生的甬温线动车组追尾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性质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并且随着网络社会和公民社会的成熟,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如何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社会上和网络上的议论也是众说纷纭,在众多议论当中,铁路现行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是被诟病最多的地方。制度决定成败。建立一个既符合我国铁路情况,又科学合理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是保障铁路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现阶段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推进铁路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应从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入手。 本文运用组织结构设计的相关理论,在梳理我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历史沿革及现状的同时,借鉴国外部分国家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相关经验,参照我国政府现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民航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分析了铁路现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上存在的问题,进而在现行铁路管理模式的框架内,研究提出了我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并针对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机构设置的建议方案,以期对解决困扰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性难题提供参考,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铁路更深层次的改革。 全文共分为5个章节。第1章为绪论,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所用的理论、论文的框架、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2章对我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历史沿革和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总结了现行机构设置上存在的问题;第3章介绍并分析了国外部分国家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第4章介绍了我国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中国国家民用航空管理局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第5章提出了我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及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思路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