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和马克思人民主权学说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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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理论不仅是近代社会的人民战胜封建专制主义建立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国的理论武器,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型国家的理论武器。随着人类社会民主意识的增强,当今各个国家都在致力于社会的民主化建设,因此,对民主的理论基础和实现条件进行深入探讨已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学术界对民主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这不仅有利于民主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更有利于现代国家民主制度的建设。卢梭作为西方近代人民主权学说的集大成者,其思想对西方近现代社会的发展可谓影响深远;现当代民主理论的研究者也从未间断过对他的思想进行研究。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主要以“公意”为基础形成公约,进而建立国家,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政治是卢梭民主理论实现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建设的理论研究者,他的人民主权学说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建设的一个科学理论而被广泛运用。在中国,人民主权的现实表现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对马克思人民主权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人民主权学说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型社会的具体要求。虽然马克思是卢梭人民主权学说的继承和发扬者,但是由于两者所处的历史地位不同,以及两者认识世界的角度不同,这就导致了他们的人民主权学说虽有部分相似但也存在本质上的差异。本文将通过对卢梭及马克思的人民主权学说进行系统的比较,进而认识两位思想家的人民主权学说对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型国家的价值。研究人民主权理论的表现形式及主要内容,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更为社会主义民主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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