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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我国一项重要社会政策。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决定的形式把卫生、教育、文化等8个方面列入公共服务范畴,明确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8年全国卫生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提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12个领域。2009年《卫生部、财政部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中明确界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含义。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指出,要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考核和监督。从近年我国颁布的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法律法规来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因此各省、市都要按要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近年来,河北省的经济发展较快,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全面快速增长的趋势。然而河北省社会发展水平却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同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之间存在突出矛盾。本文主要以福利经济学和公共产品理论为理论指导,在界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概念及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对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非均等化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阻碍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的多方面因素,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依据,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确立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和考核标准,提出未来一段时期内完善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筹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分阶段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河北省全体居民平等的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其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