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性考察--基于粤西地区的研究

来源 :贵州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aokai_zhangzi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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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在其中提出了治理有效的目标。在随后的一系列文件和决定中,党和国家又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此后,一些地方开展了吸引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新乡贤参与下的乡村治理是否有效、在哪些方面取得成效、为什么取得成效,这些并非不证自明的问题。只有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才有利于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最终推动乡村振兴的实现。
  粤西地区不但拥有丰富的乡贤资源,而且在当地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乡贤十分热衷于参与乡村治理。选择这一地区进行研究,具有典型性、可行性和启发性。
  粤西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主要表现为参加乡村治理体系并参与乡村治理过程。新乡贤通过加入基层党组织、基层国家政权、基层自治组织和基层社会组织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参与到乡村治理的过程。在提出议题、协商议题和执行决策的过程中,新乡贤凭借着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出众的个人能力了重要作用。
  从结果来看,粤西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总体上是成功有效的。在新乡贤的参与下,乡村的公共福利得到显著提高、公共危害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消除、乡村社会公正也得到了较好的实现。但无可避免的是新乡贤参与下的乡村治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粤西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之所以总体有效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具备有利的外部环境,包括新乡贤产生的环境条件、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文化传统和当地吸引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政策条件;二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具备合理的内在机制,即乡村治理的分工机制、协调机制和控制机制。
  对粤西地区的研究表明,有效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保证乡村治理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并采取相应的举措:一是因地制宜,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出台足够有吸引力的制度或政策吸引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二是着力打造合理的乡村治理体系,让新乡贤有效地融入乡村治理体系,让其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正面作用,同时抑制消极负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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