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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深埋的环境污染种子开始爆发,各地发生污染事故的报道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头条,环境污染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重视污染问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高效手段能够从经济学角度解决环境污染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保证人民基本利益的同时,还有效的对环境进行了保护,并且能有效抑制企业的污染行为。我国从2007年开始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高度重视,对于环保部和保监会提交的试点报告给出批示,要求继续保持扩大成果。2015年正式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第五十二条明确鼓励全国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本文先对中外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评述,简单阐述研究方法,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概念。然后通过介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现状,总结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之后分别对美英法德四个国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介绍,从比较中发现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不足以及可以借鉴之处。最后针对问题提出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利用“互联网+环保”和大数据打造现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逐步放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并组建再保险共同体、不同地区和行业采用差别化保险模式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