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互联网时代下,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信息传播,网络的存在和迅速发展使得我们每个人都有了自由表达的更大舞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进步,与不相适应的网络监管及法律规制的滞后,网民数量的快速增长和人们无后顾之忧的自由,使得网络舆论的发展的前景堪忧,网络暴力、网上恶搞使得被侵权人的身心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有的人甚至因不堪重负而自杀,其危害性可见一斑,若对此类现象放任不管任由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必须遏制此类不良现象。我们必须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必须扭转部分人把网络当做自己情绪的垃圾桶,置他人名誉于不顾,我们应当做好网络的“把关人”,切实规范网络行为,保护他人名誉权,做到文明上网。提高法律在网络监管中的作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对网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机制。在网络名誉侵权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民事主体的身份确认、赔偿数额的核定标准、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及网络名誉侵权管辖法院的确定都尚未有明确定论,从我国的立法现状来看,我国现阶段尚未有关于网络名誉侵权专门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现有的关于网络名誉侵权方面的规定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样我们仍可以利用网络侵犯隐私权方面的相关规定及做法,制定司法解释,因此,对网络名誉侵权的研究具有相当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我国,对于名誉权的保护机制是比较完备的,无论是从我国根本大法的高度,还是从我国诸多实体法的高度,都多方位落实了对于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但可以预见的是,传统的法律保护网络名誉权是存在不足的,本文将立足于实践,具体阐述网络名誉侵权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具有相当程度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