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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所处的证券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场所,也是信息的聚散地,确保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正常有效经营的核心基础是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公开原则在股票发行与交易制度中的应用,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意义重大。在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资源配置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可信、简明和可理解的财务信息(会计信息)。此外,社会公众还利用个别主体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等有关信息进行各种各样的决策。通过会计信息披露,证券市场将能受到一种理性约束,从而有助于提高其有效性。Samuel Johnson曾经说过:“秘密或者神秘开始的地方,堕落或者欺诈已经离我们不远了。”在信息无法获取得地方,秘密助长了不信任。没有信息,公众便不知所措。在信息充分披露的前提下,公众方能有效地识别并阻却违法行为,受害者才能得到公平赔偿,问题才能得到合适的解决,未来才不会重蹈旧途。然而,目前上市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质量普遍不高,尤其是财务会计信息常常存在着虚假情况,这已成为当前上市公司的一大顽疾。虚假会计信息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就连号称市场规则最健全,法律制度最完善的美国也接二连三地爆发会计丑闻,这迫使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问题到底出在了哪儿。安然事件发生后,国内外学者就如何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出版了大量的文献、专著,但这些成果几乎都来自于会计学界和经济学界。与会计学界和经济学界的热烈讨论相比,法学界对虚假会计信息的研究十分冷清,即使偶有论述,也只是只言片语。因此,本文将从法学角度来对虚假会计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础理论。作为本文的开端,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理论部分,该部分主要对论述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历史与发展、理论依据、内容、意义与作用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分析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根源。该部分主要论述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表现形式及其原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有:(1)虚假陈述情况严重;(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表现形式有:(1)利用关联交易掩饰上市公司赢利能力的不足或者采用虚假、前后矛盾或迟延的信息披露手法操纵股价;(2)利用递延损益进行利润操纵或者隐瞒或不及时披露或有事项;(3)利用重点会计事项进行利润操纵;(4)八项准备计提或者利用资本运作增加利润。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是:(1)利益上的驱动;(2)低廉的违规成本;(3)制度上的缺陷。第三部分,我国与国外反虚假会计信息法律制度的比较。本部分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简要地介绍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和英国)的反虚假会计信息法律制度的历史轨迹和制度的成果;另一方面介绍了我国反虚假会计信息的立法现状及其现实情况,和我国反虚假会计信息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该部分的目的在于考察与比较我国与国外虚假会计信息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并在此基础上发掘可借鉴的经验,对第四部分的对策思考提供有益的启发和帮助。第四部分,治理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思考。本部分是全文最后一个部分,也是全文的重点和归宿所在。在前三个部分的分析与论证的基础上,该部分从三个方面来建构我国反虚假会计信息法律防范体系。第一,完善反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法律制度体系是前提和基础。第二,反虚假会计信息的预防制度是核心和关键。第三,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制度是对虚假会计信息的事后惩罚与救济手段,是防范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后盾和威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