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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后,中国海关必须切实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履行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职责.当前,研究中国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状况、存在问题,特别是与TRIPs协议的差距,进而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该文立足中国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实践,运用理论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中国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现状进行研究,并与美国、欧盟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状况进行对比.进而结合中国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根据TRIPs协议,对中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及有关条款的不合理性进行论述,并提出以下完善对策和建议:(1)排除专利权的海关依职权主动保护;(2)明确平行进口不适用边境保护;(3)取消海关侵权行为的调查认定权;(4)赋予海关在获得初步证据表明有关商品侵犯未备案商标权、版权时,依职权主动扣留商品的权力;(5)扩大权利人担保方式,减轻权利人担保负担,明确反担保放行只适用专利权侵权商品;(6)赋予缉私警察对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中严重侵权行为的刑事执法权;(7)限制权利人妥协,防止其利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谋取私利;(8)建议对收发货人违规行为的处理,应按是否有主观故意,给予区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