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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目前的保险体系中,保险公估人尚处于起始阶段,与其他保险中介人相比,存在着发展滞后、市场主体缺位、市场秩序混乱、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 上述各种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对中国民族保险公估业的发展产生极为严重的危害,这就要求致力于保险公估问题研究的人们用手中的笔唤起国家监管部门和全社会对保险公估行业的重视,并通过勤奋的工作改变我国保险公估理论研究滞后的这一不争的事实,从而对保险公估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迅速作出回答。 本文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保险公估人制度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中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现状,对当前我国保险公估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系统的阐述了促进中国保险公估业发展的改革对策。文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保险公估业出现了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经营方式不断增多,业务范围不断延伸以及实务操作流程趋于规范。这些变化适应当前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加入WTO后我国保险服务业与世界接轨的具体表现。本文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对目前我国保险公估机构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二、详细分析了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公估市场需求不足。原因在于保险公司不愿保险公估公司插手理赔业务领域,社会公众对保险公估业认识水平低下,缺乏委托公估师处理保险事故损失评估的意识;保险公估机构管理不善,公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无法达到客户要求,公估业务流失严重。 其次,保险法中尚无关于公估机构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受到质疑,无序竞争中的公估市场主体不能得到法律制约。 最后,保险公估市场收费混乱,同劳不同酬现象扰乱公估市场的公平竞争。我国保险公估人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得以充分发挥和体现,是上述问题综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