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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陆地资源的减少、人口的增加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人类面临着可持续发展与资源枯竭、环境保护的矛盾,以开发海洋资源为标志的“蓝色革命”正在形成前所未有的浪潮,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21世纪将是“海洋世纪”。海洋管理是一个国家海洋政策的反映,随着世界各国海权意识的加强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实施,沿海国家相继建立完善了海上执法体制。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包括航运发达的国家均不同程度通过实施积极的海洋发展战略,在海上执法一体化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海洋在接替和补充陆地空间和资源等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与战略意义,开发海洋、保护海洋已成为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的海洋国土屡遭侵犯,海上权益屡被挑战,我国的涉海问题日趋复杂,矛盾日益突出。日本、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越南等与我国海上相邻的国家,都与我国不同程度的存在海上争端,保护海洋权益的形势十分严峻。我国现行的海上执法体制(2013年改革前)在过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海洋权益过程中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应对21世纪——海洋世纪的挑战下,尤其是在处理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过程中,这种体制已经制约了我国海洋战略的发展需求,迫切需要改革。本文首先介绍了海上执法体制的基本概念及国内外海上执法体制的研究情况,归纳出国内的四种观点和国外三种具有代表性思想;其次,分析了美国、韩国、日本、英国和澳大利亚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在海洋管理、海上执法等方面的做法,并与我国的海上执法体制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完善我国执法管理体制需要改进的方向;最后,针对我国执法体制现状,根据总结的观点,对照分析我国海上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稳步推进、适当整合的原则并提出建设性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