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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 MBO)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通过杠杆融资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它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激励和约束管理层。MBO在国外已开展二十多年,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它对于买卖双方都有好处的。买方管理层可以获得来自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企业价值被低估的收益,避免被敌意收购,满足创业的需要;卖方股东可以达到降低代理成本、激励和约束管理层、剥离资产和公营部门私有化的目的。随着国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着手或准备着手MBO。作为一种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制度创新,MBO符合我国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MBO在国内带有国有资产退出、明晰产权的目的,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但目前我国推行MBO 的整体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 因此在上市公司MBO 的操作过程中存在而且已经出现了一些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 隐藏着严重的风险。在产权关系没有理顺之前, 特别是在证券市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并存的双轨制情况下, 事实上并不具备在上市公司推行MBO 的时机和土壤。上市公司MBO 不能实现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公司管理层和其他投资者的共赢, 既缺乏公平, 也谈不上效率。因此, MBO 并不是上市公司国有股退出的惟一方式, 更不是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