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绝对数量也正逐渐增大,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则已成为我国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下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但是,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受历史、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一部分地区,例如东部沿海的一些城市已经达到小康水平,而另一部分地区,特别是广大的西部农村的一部分地区则还处在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线上。我国当前针对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制度在解决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已经迈入老年人行列的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方面则有着巨大的缺失,同时,西部农村地区老年人所依靠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等养老方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面临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以及征地补偿制度不完善等的挑战。这样的现实导致许多西部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生活窘迫。在我国政府建立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普及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是我国政府的努力目标之一。但是,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实现这个目标还有较长的一段时期。在这样一段时期里,政府不应该仅仅是等待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再考虑为其设计养老保障制度,而应该在这段时期里,为西部农村地区建立一个过渡性的养老保障制度。因此,本文结合发达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的相关理论,借鉴发达国家农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经验以及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东部部分地区所推广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经验,提出了如何在我国经济实力有限的状况下,根据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人们的思想意识、文化等因素,建立起一套有现阶段特色的,适合西部农村地区现状的过渡性养老保障制度。本文按照传统的区域划分,以东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作为比较的对象,强调了我国是一个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孝悌”观念扎根于广大西部农村地区,因此,国家一方面要肩负起社会化养老的重任,另一方面,在过渡阶段,国家还应该在西部农村地区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和辅助西部农村地区进行家庭养老。提出了在西部地区建立一个由救济养老保障、家庭养老保障、家庭养老保障与社区养老保障结合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同时最后,本文还分析了在建立西部农村地区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时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