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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吉林省经济水平和民众生活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与2007年相比,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分别增长了96.79%、57.70%和79.24%。然而,在这4年间,吉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了20.28%,对吉林省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冲击作用。当前物价上涨,通货膨涨压力加大,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各地政府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消费价格总水平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上,通过数学和统计学手段,描述了1989年至2011年吉林省消费价格总水平、1989年至2011年我国消费价格总水平、1989年至2011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1989年至2010年吉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1989年至2010年吉林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989年至2011年东北三省(吉林、黑龙江、辽宁)消费价格总水平、2009年2月至2012年2月吉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2009年2月至2012年2月东北三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各个经济变量之间的变动规律,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吉林省与全国、东北三省(吉林、黑龙江、辽宁)长期与短期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化趋势。本文分析表明:吉林省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是多种因素交织、相互叠加的结果。粮食和食品价格上涨、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国际上石油和铁矿石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社会游资投机炒作、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供求关系变化和劳动力成本上升都会导致消费价格总水平提高。其中粮食和食品价格上涨是短期、周期性现象,不是持续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生产要素成本的持续走高,尤其是劳动力成本的大幅提高,成为推动物价上涨的长期性因素。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了吉林省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及应对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由于吉林省此轮物价上涨,食品类价格占主导,而且是从粮食和蔬菜价格上涨开始的,因此首先要稳定市场供给,主要包括:注重粮食生产;支持蔬菜生产;要提高肉类、蛋类和奶制品的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降低农副产品的流通成本;建立商品储备制度。其次,要加强市场流动性管理,稳定货币供给。同时,要合理控制外部资本输入,调整进出口贸易结构、提高外汇储备利用水平。再次,要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掌握物价变化,维护市场秩序,主要包括:建立动态价格监测网络、健全主要农产品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媒体。最后,要关注低收入群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和价格补贴机制;为低收入群体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技术培训;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给予更优惠的创业政策;加强教育投入,增强增收能力;加强法制监管、降低利益损失;继续加大社会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住房等保险的范围和力度;物质精神相济、增强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