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增加农民收入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收入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长久以来农民收入的增速一直远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这种不协调现象导致的一个严重的后果就是低收入者的消费动力明显不足,收入作为消费的基础,农民收入和经济增长的不协调,必然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化发展,因此农民增收对于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经济的发展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和空间聚集现象,而这也势必会引起不同省际的农民收入的差异性。影响一个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因素众多,但经济发展水平是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而通常用来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要素就是产业结构状况,所以,一个地区产业构成情况与该地区农民的收入息息相关。本文将以我国经济增长、收入、消费几个重要经济指标增长的不协调现象为切入点,试图分析我国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特点,利用基尼系数分析农民收入的差异性,利用熵指数和产业结构调整系数分析我国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动趋势及区域产业调整情况,然后通过Eviews软件作回归和时间序列的混合模型,分析经济增长对我国农民收入的影响,之后利用面板数据进一步分析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对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及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具有显著的空间聚集现象,而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则稍显分散,且多分布在我国的西北和西南地区。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来看,表现为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的效用要在滞后的2-3年才能显现出来,并且基本符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速度越快在未来的两三年里经济的发展越快的规律,反之亦然;就区域经济来看,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也基本呈现这种规律。在1993年到2013年这近20年里,我国农民整体收入有了一定幅度的提升,收入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民收入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其占比最高时达到75%,但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绝对数仍然保持上升趋势,但占比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工资性收入无论是绝对数还是占比,均呈现连年上升趋势,直到2013年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由于农民收入受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农民收入也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并且农民的收入结构受该地区的产业结构的影响很大。三次产业中第一产业占比较高的地区,农民的收入结构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较高。第二、三产业占比较高的地区则工资性收入占比较高。从实证分析部分构建的回归和时间序列混合模型可以发现,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1%时,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将有将近0.6%的提升,并且二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状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的滞后1、2、4、5阶格兰杰原因,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滞后1、2阶格兰杰原因。由面板数据分析可知,第二、三产业对区域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影响较大,当第二产业增加1%,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提升力度接近0.14%,第三产业增加1%,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提升接近0.09%。在家庭经营性收入方面,第一产业贡献较大,提升在0.26%左右,第二产业在0.16%左右,通过地区间的比较,发现西藏、吉林、黑龙江和云南等地的固有的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率较高,而北京、山西和广东等地固有的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率则较低,以上研究结果与各地区的支柱产业的特点基本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