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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从法律规定和法律实施的角度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进行分析和探讨。第一章是消费者知情权的概述。首先从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消费者知情权在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行使时间和权利义务主体上的特征。在第二节中,分析了消费者知情权产生的背景和基础。商品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息实力相差越来越大。信息不对称的加剧促使公权力涉入到消费领域。法律社会化思潮和消费者运动的蓬勃发展,使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从法律角度而言,传统民法的形式公平理念受到很大挑战,并逐渐向实质公平理念转变。本节最后是对国外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介绍借以对我国相关法律提供借鉴。第二章是问题的提出,主要是对我国消费者知情权法律规定和现状情况的分析,并从中讨论存在的问题。第一节阐述了知情权行使上的法律规定,然后分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不足和消费者权利意识的淡薄是消费者知情权行使的主要障碍。消费者知情权的有效行使重在经营者信息义务的履行。但是我国《合同法》和经济法等相关法律并未真正建立起经营者强制披露信息的制度,从而给经营者以“可乘之机”,使其不惜以牺牲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为代价来实现利益最大化。除了经营者主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政府和消费者保护组织也承担辅助的信息义务,来弥补消费者信息义务的不足。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政府和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信息义务。第三章是针对第二章法律和制度缺失提出的相应完善措施。从消费者权利行使角度,法律应当具体细化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增加实现途径和反悔权的规定,消费者自身也要加快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消费者知情权实现的重要保障,法律应尽快构建经营者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从披露的内容、披露的方式和不披露的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第三节是对政府和消费者保护组织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完善。最后是对全文的总结。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消费者权利的行使和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两个方面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从三个方面构建了经营者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