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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诉讼近年来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许多正常行使新闻采访报道权的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动辄得咎,不仅影响到广大公民知情权的有效行使,也使得新闻媒介所肩负的维护新闻自由与舆论监督的宪法使命大打折扣。媒体和作者是否构成侵权,与是否存在合法正当的抗辩事由有着关键且密切的联系。基于宪法精神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笔者提出了包括新闻真实和公正评论等在内的五种抗辩事由,如果通过抗辩事由的提出并最终被确认并未构成新闻侵权,则媒体与作者便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侵权与普通民事侵权并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