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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是我国的优势资源,就如同中东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一样,在稀土资源上中国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但资源优势并不必然等于价格优势和贸易优势。虽然在缺乏资源优势的国际石油市场、铁矿石市场上,我们不得不接受国际市场的垄断高价,但在拥有资源优势的稀土市场上,我国并没有因为资源优势而获得价格优势和贸易优势,仍然只能被迫接受国际市场的 垄断低价,出现了定价权缺失的“稀土悖论”。近年来,虽然我国在稀土资源出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税收、环保等管制甚至行政干预措施,稀土价格一度大幅上涨,但这并不等于我国稀土资源的价格优势和贸易优势地位已经建立,大量证据表明,我国稀土资源的国际定价地位正在遭受来自国际政治、经济等多方的威胁。因此,科学分析稀土资源国际定价权和贸易地位的影响因素,正确评价稀土资源出口管制政策或手段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制定和完善我国稀土资源国际经贸政策,真正占据国际市场定价主导权地位,提高我国稀土资源贸易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价值。 首先阐述了中国稀土出口国际定价地位的各种不同表达方式,从中国稀土资源出口价格、生产与储备地位、价格贸易条件指数、权商指数来科学界定稀土的国际定价地位,多角度论证了我国稀土市场定价地位缺失的事实。 然后,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深入分析中国稀土定价地位缺失的原因。理论部分,运用讨价还价模型,得出影响我国稀土定价地位的最根本原因是市场集中度低。实证部分,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重共性诊断和主成分回归分析从全国稀土产量、稀土产业结构指数、市场集中度指标、出口量、资源税等角度分析对我国稀土定价地位的影响,得出的结论与理论分析的结果相一致,市场集中度低是影响我国稀土定价地位缺失的最根本原因。 最后,本文进一步探讨中国稀土定价地位缺失的解决方法,从形成稀土出口市场“双寡头”结构、坚持稀土开采和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政府可以通过征收资源税的措施提高稀土定价地位等方面给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