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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立法是指有民主政治权利的公民个人或群体依据法律,通过合理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过程。当今社会,民主立法已成为世界潮流所趋。在立法中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参与立法,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本论文旨在把握这一时代潮流,对民主立法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完善展开论述。整篇论文框架由导言、正文和结语组成,重点从三个方面对我国民主立法中的问题及完善展开研究。首先,论文从立法权释义入手,对民主立法的内涵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我国民主立法形成的历程以及现阶段取得的成绩,提出发展和完善民主立法工作的意义极为重大。其次,论文重点分析了我国民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把侧重点放在我国民主立法中出现的不足,同时借鉴国外经验,指出完善我国民主立法的时代价值和必要性。最后,论文对如何完善民主立法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些建议不仅包括完善民主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还明确了应当加强的理论研究,并且重点分析了民主立法完善化所需推进的实践工作。民主的发展始终遵循着“不成熟一成熟一巩固”这样一个方向而不断前进,当然在这其中也可能会反复。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立法工作结束了低迷状态,迎来了新的起点,完善立法被提到了重要日程上来。我国的法律是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对人民民主的确认和保障。只有遵循民主立法的要求规范立法工作,切实推进民主立法,才能避免或减少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秘密立法等现象,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的民主立法虽然有了不少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远未到成熟程度,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因此,我国民主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需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并且推进相关实践工作走向完善。民主立法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只有牢牢树立民主立法的观念,建立和完善民主立法的制度和程序,培育健康的法律意识文化,改革和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同时吸收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才能不断推进我国民主立法,促进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