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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公益基金会的数量、规模快速发展,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基金会的迅猛发展使监管缺失和信息披露不足暴露的更为彻底,再加上近几年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击破了人们对基金会的信任。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他们不再只关心捐赠额,更关心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资金流向,需要知道自己的爱心是否及时、有效的传递给有需要的人,因此基金会需要建立全面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回应公众,让其知之,才能信之。完善的信息披露可以让基金会暴露在公众视野,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文综合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与现场调研、层次分析法,剖析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的政策规定及现状,并对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分析,以期望提高山东省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重拾公众对基金会的信任,并为我国其他地区基金会信息披露改进提供借鉴。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包括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和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第二章是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主要阐述了公益基金会与信息披露的概念,并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第三章是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从法律环境以及披露现状两个角度入手,对我国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公益基金会的现状及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第四章为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包括指标选取、层级分析法介绍及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第五章是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以选取的88家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为样本,计算其信息披露评价指数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第六章对提高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提供政策性建议。第七章是结论与展望。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三个结论:(1)一系列关于慈善组织的法规出台,使得信息公开的法律层次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展。目前山东省已建立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与2016年相比,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平台内容不充实、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和信息披露监管不力等问题。(2)基于层次分析法,评价、分析山东省公益基金会的信息披露质量,首先从整体分析看,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仍然很差;其次从差异分析看,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不存在地区差异,但是对于不同关注领域的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关注扶贫救灾领域的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最高;最后从要素分析看,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的内容较多为公益项目信息,对于敏感的财务信息以及捐款收入、捐款支出等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及时。(3)应从内部加强人员管理与内部监管、完善组织官网建设及披露内容;从外部健全法律环境,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本文的研究创新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1)以地区公益基金会为研究对象,较为深入地进行信息披露现状的分析和信息披露质量评价。(2)调查问卷的对象更全面。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并充分考虑网络媒体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确定指标附权重,调查对象的学历层次、地域和人员类型搭配较合理。(3)对《慈善法》颁布后山东省公益基金会落实情况进行调查,采取总体差异、具体差异和要素差异分析对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分析,评价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