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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Jensen提出的自由现金流假说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致力于自由现金流量问题的研究。研究发现,随意性收益支出成为自由现金流代理成本的一种表现形式,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问题也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的焦点。我国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随意性收益支出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利益关系,是否也存在同样的代理成本问题成为现阶段研究的重点。同时,如何建立一个有效机制来控制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主要研究随意性收益支出与自由现金流量的相关性,采用了理论和实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在检验自由现金流量代理成本的存在性的同时,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中红利上缴的政策是否能够减少留存于企业中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降低随意性收益支出的发生。本文主要是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的:在理论方面,本文对随意性收益支出以及自由现金流量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并阐述了自由现金流量理论的内涵以及分析了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代理成本理论等随意性支出的基础理论;在实证方面,本文选取了2009年至2011年三年的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为样本,重点研究国有企业的代理成本问题,并采用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的方法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是否存在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等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目前状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都存在严重的自由现金流量代理成本问题,也就是说随意性收益支出与自由现金流量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本文也进一步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上缴红利的方式降低代理成本。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国有企业进行股利分配确实可以对随意性收益支出起到抑制作用,减少代理成本问题的发生。本文最后部分结合前文的研究结果,为国有企业减少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改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已经迫在眉睫,在改革的同时,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大股东当然应该获得红利。因此,完善国有企业资本预算制度,不仅可以减少管理层持有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造成国有资源不必要的损失,减少代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