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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我国与马来西亚的支柱性产业。近来,我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跨境区域旅游合作迅速发展,双方间旅游服务合作领域得到了不断拓宽。同时伴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和区域一体化的迅猛发展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顺利建成,我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旅游合作将更为频繁。伴随着全球旅游服务贸易产业的健康发展,这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及马来西亚旅游业逐步形成一个标准化、高效化、统一化的跨境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市场。笔者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我国与马来西亚的跨境区域旅游合作,从而促使两国间的旅游业健康稳定发展。本文除绪论和结语部分之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中国与马来西亚跨境区域旅游合作的背景、现状和意义;第二部分结合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东盟自贸区中旅游服务贸易的适用原则以及中国与马来西亚双边合作法律规范等法律规定,阐述两国跨境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则;第三部分基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旅游合作现状和旅游立法现状分析,以中国与马来西亚双方跨境区域旅游合作的特殊性而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为切入点,探讨双方跨境区域旅游合作法律基础存在的制度漏洞或缺陷;第四部分对完善中国与马来西亚跨境区域旅游合作法律制度和促进旅游贸易自由化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试图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旅游服务业的相关法律进行研究,基于我国与马来西亚越来越频繁的跨境区域旅游合作和目前双方合作的法律基础,以全新的角度阐释两国跨境区域旅游合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