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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柯桥区住房公积金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缴存覆盖不平衡、劫贫济富等违背公平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制度本身应发挥的公平性不足,使其变成了一种由中低收入者缴存保障高收入者购房的公共产品。 本文从介绍分析柯桥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现状入手,论述了柯桥区住房公积金在解决居民住房保障问题、提高居民购房能力等方面存在公平性问题。结合相关公平性理论,从起点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角度展开研究:一方面,对柯桥区近五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和资金收益数据进行线性分析,发现存在公积金缴存行业不公平,从而引发贷款不公平,同时由于资金管理不善导致个人利益不公平;另一方面,借住DEA模型对柯桥区近十年住房公积金数据进行验证,发现柯桥区公积金制度在整体运行上处于不均衡状态。本文对柯桥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缴存、贷款和资金收益方面的不公平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并结合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和上海市先进经验及做法,提出了针对柯桥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进意见和完善措施。希望在新形势下,通过完善公积金缴存制度来保证起点公平,改进公积金贷款制度来实现规则公平,创新公积金资金制度达到结果公平,最终使该制度发挥最大的住房保障作用,真正成为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条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