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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文学运动兴起于美国。“从文学中了解法律”是该研究思潮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视角,其目的在于研究文学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法律,思考其中的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水浒传》中潘金莲案作为一个经典的故事为大众所熟知。从传统文化的视角来看,潘金莲被视为一个荒淫无度的反面人物,历来为世人所不齿;而武松作为一名顶天立地、敢作敢为的汉子,其行为一直为世人所称颂。而站在法律和文学的角度看,潘金莲案则不再是个简单的正义战胜邪恶的文学故事,而是一起引人深思的法律事件。通过运用文献研究、历史背景剖析、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可以找出这起法律事件背后隐藏着的诸多法律问题。通奸行为指的是男女双方没有夫妻关系而发生性行为(多指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在潘金莲案所处的宋代,统治阶级制定了通奸罪,将其纳入到刑法调整的范围,并且分别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对其进行了规范。换言之,在潘金莲案中,通奸罪具有可适用性,但偏偏未能适用,并导致了悲剧的产生。当代社会,通奸现象时有出现,对于通奸行为是否入罪,曾引起过广泛的争议。到今天为止,仍有不少国家将通奸行为定罪处罚。我国自建国初期便废除了通奸罪,将其纳入到道德调整的范围,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将其规定为犯罪,如破坏军婚罪等。当今许多国家将通奸行为纳入到民法调整的范围,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对我国如何应对通奸行为应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