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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项制度都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了完善,其中中国的分税制度也几经改革,但是现在中国因财政支出和失衡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例如限制了地方政府职能的正常实施、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都因为分税制的改革,使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事宜和财权重新分配。中央政府对于财政的控制力度加大,但是因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建设使得地方政府的支出范围和数目日渐扩大,以上原因直接造成了地方政府不得不以举债的方式来填补逐渐扩增的财政支出。近几年,在学界有一个引起各个学者争议的焦点,这个焦点便是地方性的债务规模并没有因举债而获得喘息的时间,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性的债务规模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在最近几年间,地方财务政府主要的还款来源便是对于土地财政的征收,有土地财政的填补和支持,才使得这一问题没有发生恶化,但是利用地方财政的补贴始终不是解决地方财政债务的办法,尤其是在未来各地区经济发展变化、土地财政面临改革的情况的下,如果地方财政一直依靠高举债务的方式来弥补投资等支出需求,那势必会导致地方政府财政严重失衡,最后造成一系列不稳定的社会问题。这是一个需要相关部门深入思考的问题,既不能让地方政府性债务得到扩大,也不能阻碍地方经济发展。 本文就中国地方政府财政举债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和研究,以D县为例。D县政府的发展受到了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D县政府几乎在同一时期出现了赤字规模扩大、财政收支严重失衡、财政债务严重、债务负担扩大等问题,这导致了D县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进一步诱发了各种潜在的社会问题,严重制约了D县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中国在预算法中明文规定,地方各级各级政府在进行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时应按照量入为出的平衡手段来进行财政预算。 本文就D县政府的债务问题展开一定的研究,并由D县政府的债务问题延伸到全国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对于各级政府债务现状以及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一个深入的了解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