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性质。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可转债是一种中长期混合金融工具,能为投资者提供灵活配置资产的空间。而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可转债被认为是“变甜”的债务融资和“后门”的权益融资;其期权属性又使得可转债能够通过良好的设计缓解公司的代理问题,因而在海外市场受到了上市公司的欢迎。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并未表现出如理论预期般的热情,选择可转债融资的上市公司并不多。那么,我国上市公司选择可转债的动因是什么?为此,本文从可转债债权、股权、期权的三重属性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可能动因进行了实证研究,以验证可转债发行动因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帮助上市公司科学认识和运用可转债。在理论及文献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基于债权性质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可转债是不是一种低成本的债务融资。通过分析可转债融资成本的构成,构建了现金流模型。研究结果,与发行直接债券相比,可转债并非是一项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既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不是因为融资成本,那么是否是运用可转债的股权属性达到后门权益融资,即规避公开增发的负股价效应呢?为此,本文运用事件研究法检验了可转债预案公告日前后发行人股票的超额收益率,结果表明公司股价在事件日前后表现出显著的负效应。这表明,发行可转债并不能帮助公司避免公开发行股票带来的股价或市值下跌。因而后门权益融资动因也未得到支持。为此,本文进一步基于可转债的期权性质,检验了发行可转债缓解代理问题这一动因是否成立。通过构建多元回归模型,本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面临的“股东-债权人”和“股东-管理层”两类代理成本对可转债的发行设计存在着显著的影响,表明上市公司有意识地通过可转债的设计,缓解两类代理问题对公司的影响。因此,相较于债权和股权融资方式,我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旨在运用其期权性质优化风险在股东、债权人和管理层之间的配置,缓解代理问题。本文的研究结果进一步补充了可转债发行动因理论在我国的发展,同时对上市公司正确认知可转债以及引导可转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启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