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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深刻地改变了整个世界,它们在世界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被誉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社会创新。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政府改革的浪潮,由于政府财政支持的减少、民间个体捐赠的下降、非营利领域竞争的加剧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化经营管理的推崇,非营利组织不得不回应资源日益稀缺的现实和提高组织运行效益的压力,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改变传统的慈善机制而越来越多的借助市场机制开辟财源,与企业、政府以及其他非营利组织进行竞争,更多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这就是非营利组织市场化或商业化运作。“志愿失灵”理论和公益产权理论构成了非营利组织市场化运作的理论基础;内部管理的企业化、收费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企业互惠合作和竞争、商业投资是非营利组织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模式;目标替代的风险、形象风险、不具备企业那样运用市场机制的能力和对其监督存在困难是非营利组织市场化运作过程中不得不面临的现实问题。非营利组织市场化运作已经成为第三部门的一种潮流和必然选择,作为全球“结社革命”一部分的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不可避免的也面临着如何进行市场化运作的问题。进行市场化运作无论对于提高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筹资能力和服务能力,还是推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都有着重要作用。事实上,我国许多非营利组织已经或正在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由于缺乏完善的理论指导、非营利组织边界模糊、内部约束机制不足、政府监管责任缺失、社会监督不足等原因,我国非营利组织市场化运作过程很不规范,导致许多非营利组织陷入组织效率不高的同时,公共服务质量又严重下降的困境。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化运作要走出现实困境,需要对非营利组织内外进行治理。具体来讲就是在对非营利组织的外部治理中,政府要对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化运作进行扶持和监管的双向强化,同时完善和强化多元的社会监督体系;在对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治理中,要优化非营利组织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财务制度、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强化自律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