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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的确立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大方向的确定,如何有效化解矛盾和将冲突控制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缓和甚至化解矛盾和冲突,使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最小,就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刑事司法活动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作用,保证刑事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和解程序,调动社会各阶层、各社会组织和社区的积极性,让其参与化解犯罪引起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和谐。我国实行刑事和解不仅具有诸多的有利条件,如重和合的文化传统,而且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对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刑事和解注重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平衡,被害人和犯罪人权益的平衡,是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理念在刑事司法领域的体现。当前,我国正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刑事和解的理念既和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方向相一致,又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契合。因此,这一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逐渐成为司法改革的一个热门课题,也有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其效果得到了社会的积极评价。与此同时,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亦不绝于耳。各地司法机关对刑事和解理念的大胆尝试,虽然有益于这一理论内涵的日益丰富,但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执法混乱,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和解过程中,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刑事和解的公正性。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刑事和解的内涵,从刑事和解与相关概念的区分找寻刑事和解独有的特点,概括出刑事和解的内容。第二部分从刑事和解制度的文化基础、法律基础、制度基础、利益基础、现实基础五个方面出发,阐述刑事和解制度的理念基础。第三部分笔者站在检察机关的角度,指出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存在的障碍,思考突破障碍的对策,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制度自身的合理价值。第四部分从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条件、阶段、主体等方面论述,以期尽快完善刑事和解的立法规定,建立刑事和解适用所需的配套制度,以使其体现自身的合理价值,寻求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刑事和解注重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平衡,被害人和犯罪人权益的平衡,是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理念在刑事司法领域的体现。当前,我国正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刑事和解的理念既和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方向相一致,又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契合。因此,这一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逐渐成为司法改革的一个热门课题,也有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其效果得到了社会的积极评价。与此同时,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亦不绝于耳。各地司法机关对刑事和解理念的大胆尝试,虽然有益于这一理论内涵的日益丰富,但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执法混乱,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和解过程中,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刑事和解的公正性。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刑事和解的内涵,从刑事和解与相关概念的区分找寻刑事和解独有的特点,概括出刑事和解的内容。第二部分从刑事和解制度的文化基础、法律基础、制度基础、利益基础、现实基础五个方面出发,阐述刑事和解制度的理念基础。第三部分笔者站在检察机关的角度,指出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存在的障碍,思考突破障碍的对策,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制度自身的合理价值。第四部分从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条件、阶段、主体等方面论述,以期尽快完善刑事和解的立法规定,建立刑事和解适用所需的配套制度,以使其体现自身的合理价值,寻求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