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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群的出现不仅使城市地域空间形态和规模发生重组,更对原有的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如何更好的实现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与共赢,如何更好的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实现?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新区域主义”理论为解决这些难题指明了新的方向。
本文首先阐述了协调都市区内地方政府间关系的理论视角,即都市区政府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以及一种新的分析视角“新区域主义”理论。在理论辨析的基础上,引出“新区域主义”理论的缘起、主要内容以及在中国的适用性。接着分析了当前都市区合作的困境及以行政区划调整为重点的政策手段的应用和局限性。
最后得出结论认为,“新区域主义”理论为研究地方政府间的竞合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要求都市区内地方政府应该跳出行政区划的限制,以“功能区域”为依据开展广泛的合作,加强都市区内中心城市政府与周边地区政府的合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各地方政府要实现都市区内的和谐共赢就必须实现如下转变:从结构变革到治道改革,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自利到公益,从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政府的无序竞争到协同共生。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查阅、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希望通过“新区域主义”这一新的理论研究视角为都市区内地方政府间合作提供建设性指导意见,虽然“新区域主义”理论分析区域治理的研究已经比较丰富了,但是细化到都市区内地方政府的角色转变和职能调整的研究相对缺乏。文章的亮点就在于用这一新的理论去分析地方政府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所应该实现的功能定位和职能调整。多元主体治理压缩了地方政府在都市区治理中的作用空间和“自利性”诉求表达,将迫使地方政府实现角色和功能转变,积极地从促进区域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一体化的目标出发,不再局限于本行政辖区内经济与政治利益,从而展开有序竞争和务实合作,为地方政府间关系优化和改善提供有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