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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企业体制改革的日渐深入,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也开始受到关注,成为新的研究热点问题。从实际而言,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与我国现代公司制度息息相关,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随之发生变化,只有二者互相适应,企业才能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稳步发展,提升企业行业内竞争力水平,保持市场不败之地。本文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肉食”)为例,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对应的措施。龙大肉食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03年,规模迅速扩大,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9.71亿。在公司发展的初期,员工人员较少,仅有十名从业人员,出口的主要产品是蔬菜水果,产品单一。经营管理上采用直线职能制的组织设计,以方便进行管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进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销售规模快速成长,治理结构显著改善,但依然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与现代公司治理的要求和标准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从形式上,龙大集团建立现代的公司治理框架,筹备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组织,下设专业委员会,在公司治理运行过程中,发现董事长和总经理虽非由一人担任,“两职分离”,但股权高度集中的背景下,监事会的监督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关联交易行为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与此同时,还存在董事会运作不规范,高管激励不充分等问题。通过研究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归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改善措施,对于其它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本文认为解决龙大集团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应该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管激励等方面入手,通过股权适度集中,解决“一股独大”问题,引入战略投资者,逐步改善与投资者关系,以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制度,激活专门委员会,并建立董事培训体系,以实现完善董事会制度;引入外部监事,强化监事会职能发挥,重点责任考核,以提高监事会有效性;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培育职业经理人环境,改善薪酬考核体系,最终达到激励高管的目标。本文研究有助于解决龙大肉食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实现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公司稳步发展的现实因素,对于提高公司价值存在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