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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主要的经济活动方式之一,在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三产业提升、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网络化、数字化、跨地域等特点,一旦电子商务发生信用问题就会影响到社会民生经济发展各个方面。据统计,我国2018年一整年所接受到的线上投诉、电话投诉、邮件反馈、微信反馈等等多种渠道的投诉案件相比2017年增长率达到了38.36%(1),是当前影响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对电子商务信用问题进行思考和探索实践。本研究以泉州电子商务信用的政府监管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采用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分析泉州电子商务信用的政府监管现状,发现泉州电子商务信用的政府监管存在部门监管不到位、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和部门联动机制尚未理顺等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职能定位不清、信息共享不完善、地方联合监管机制尚未理顺等。结合泉州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本研究认为,政府在电子商务信用监管方面的四个对策:提出理清部门权责、加强联合惩戒;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监管法律体系等4个方面6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