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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其他动物同属自然界中的重要因素,一直以来共同发展,关系极其密切。然而,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生活环境的扩大,动物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目前我国仅有的几部法律对许多动物没有相应的标准划分和保护,保护的范围非常有限。这使得动物在饲养、运输、利用等环节处于一个没有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因此经常会出现残忍对待动物的事件。除了对动物需要进行标准划分外,我们还需要明确虐待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本文结合我国国情,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探讨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反虐待动物立法的相关问题。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反虐待动物现状。从我国虐待动物的社会现实入手,指出了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及《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及存在的争议。第二部分对反虐待动物立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针对现实中遇到的问题,从法律依据缺失、没有规定“虐待”的标准,以及动物保护范围界定不明等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论述了反虐待动物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是国外反虐待动物立法借鉴。通过对英国、美国及欧洲国家动物保护相关规定的介绍,寻找可以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提出了制定我国反虐待动物法立法的建议。提出了明确界定虐待的概念、完善动物的分类标准、对不同类动物制定不同的反虐待保护措施、发挥反虐待动物民间组织的作用、规定虐待动物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结合反虐待动物立法完善的基础进行宣传等六个方面的建议。总之,反虐待动物本身是在最低限度上保护动物,我们应当结合本国国情探索出推进我国反虐待动物立法的可行之策。力求改变社会民众观念,改善立法空白现状,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和树立我国良好国际形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