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从机制上预防腐败而建立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审计制度。自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由以往的以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为主扩大到厅局级党政领导干部甚至省部级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蓬勃开展的新形势下,对省级扶贫办主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利于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与实践,更可以从源头上了解各省扶贫工作的进展,把握扶贫资金的动向,进而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扶贫成效。提高财政扶贫绩效的关键在重视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本文以省级扶贫办主任这一“经济人”的经济责任评价为研究对象,首先应用受托责任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系统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省级扶贫办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进行基础理论分析,进而科学界定省级扶贫办主任经济责任的内涵与主要影响因素,为构建省级扶贫办主任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再对扶贫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收集专家关于从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有效性及自身廉政建设四个维度来构建省级扶贫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意见,运用SPSS、LISREL等软件对测试所得调查数据进行了探索性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在此基础上运用路径分析方法确定相关指标权重,最终构建出相对科学有效的省级扶贫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