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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个最基本的保障。土地资源既是社会生产资源和生产资料的物质基础也是全球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来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全方位发展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其中,土地规划评价是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理论,探讨评价指标的内涵、体系和评价方法,综合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实施评价作为整个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全方位的跟踪规划实施的结果与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检测、监督即定规划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形成相关的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分析根源,从而对规划的内容和相关政策设计提出修正、调整的科学、合理的建议,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运作进入良性循环;二是通过规划实施评价,明确土地利用规划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程度,推动社会各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正确认识。本文在对国内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的研究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论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的相关理论和基本内涵。文章参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的性质,提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并在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合理界定指标权重的基础上,针对县级土地利用系统本身的综合性、复杂性,建立了一个新的评价指标——保护评价指标。针对县域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列出评价指标具体的量化方法和隶属函数相应的计算公式,构建了针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评价模型。本文在AHP模型上构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执行指标、土地利用效果指标、对经济—社会—生态影响指标、对珍稀动植物、历史文物遗迹保护的保护指标这四类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效果。并以汝城县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例,结合汝城县2009年具体资料数据,对汝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效果进行了评价与分析,并指出不足之处。论文最后为应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价体系中的土地利用规划中的问题以及指标评价体系的应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下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提出实际依据,以期为决策管理部门制定可持续发展政策提供依据,使土地规划更具科学性、操作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