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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器上的抑印文字是古人使用文字类玺印,通过压抑的方式在陶器上留下,并经过技术工艺予以固化的立体文字。字数一二字乃至十几字不等,内容包括人名、官名、地名、吉祥语和年月等。东周是我国文明进步、社会大发展时期,但保存下来的文字资料却较为匮乏,因而更凸显了这一时期陶文研究的重要性。1872年,陈介祺首先在出土陶片上发现古文字,比甲骨文早27年。如今,有关资料的积累日趋丰富,研究的问题日趋深广,但与甲骨、金文、玺印、货币研究成果相比,陶文研究相对滞后。究其主要原因,一是相关资料难找,二是文字难认。燕国是发现陶文较早且数量较多的国家之一,但是与齐国陶文研究相比,研究著作数量较少,还有较大研究空间。且大多数著作主要为文字学研究,未从文物学角度,把抑印陶文单独分离出来,结合玺印来研究。本文主要从这一点着手,通过研究分析东周燕国陶器抑印的基本特点与科学分类来研究燕国抑印陶文。根据目前有关燕国陶文出版物,可见出土抑印陶文近900片,其中:河北易县571片、邢台32片,北京10片;河北武安、平山、临城、石家庄,辽宁辽阳、葫芦岛、喀左、锦州与天津等地也均有少量出土;还有一些地点不详。目前所见玺印实物没有一枚能与陶文完全对应,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应该是抑印所用玺印的材质不易保存,极有可能木质为主。在东周燕国抑印陶文中,最多的是条形,出现频率最高的内容与制陶有关;已经出现“日”字形、双线“十”字形界格。燕国官营制陶业以阳文玺抑印为主,但阴阳文的使用并无严格限制。本文以文字内容为主要依据,结合面形,将燕国抑印陶文分为十类,包括:四级联署类、“左/右宫”类、“匋攻/工”类、姓名类、官印类、吉语类、事件类、“(?)”类、数字类,剩下一些无法分类的暂时归入其他中。燕国抑印陶文中以四级联署类最富有特色,从此类抑印陶文中可以看出燕国官营制陶机构在制造某类特定的陶器时,并不是简单的“物勒工名”,而是有一个较为严密的制造与监造体系,负责制陶的工官从制造、监造到检查验收大致能够分为四级。此类抑印陶文为研究燕国官营制陶业中的制陶责任制度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材料,可以发现其与兵器上的“三级监造”制度有相似之处。如果将燕国抑印陶文中的四级工官与战国兵器的监造制度对应起来,“陶尹”应该是省者,负责监造;而“陶俫”与“故”是主者,主办陶器的制作事宜;“陶攻”为造者,直接负责陶器制作。这种制度分工明确,若是出现问题,也能够明确责任,从而保证陶器的质量。通过对陶器抑印中余、胡、陆、金、陈、孙、宋、司寇等8个姓氏的分析,可以发现部分私营制陶业者是从王公、贵族、官吏阵营中分化出来的,这种现象是社会剧烈变革的结果。抑印陶文中可见的燕国地名有易安都、易都、左信都、汤都、东易、洭泽、余(?)都等等,因此燕国抑印陶文也是研究燕国地名的重要资料。